
具体职责 一、制定全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的专业招生申请、招生计划、专业计划修订,完成招生数据的审核、入库管理等工作; 二、监督管理全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主考学院的教学、过程性考试、论文答辩等工作;完成省派考试巡视任务; 三、服务全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的助学工作,包括新生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的采集、在校生每年一次的注册、考生统考前和毕业办证前的信息核对修改、考生的退学复学; 四、组织全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的统考课程的命题、统考课程的评卷等工作; 五、安排全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考务工作,包括考生的准考证核对、补办、发放,统考课程报名报考; 六、安排全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考籍工作,包括毕业申请考生的基本信息采集、毕业生档案初审、办理毕业证书。 七、协助省考办完成社会长线考生的毕业办证盖章,协助研究生处完成我校毕业自考生学位证申请的审核工作; 八、档案材料管理,包括主考学院专业计划、教学大纲、考试大纲、专业申请等材料,在校生注册表,信息修改花名册、统计表,过程性考试、论文答辩申请表及花名册,主考专业应用型及社会长线自考生毕业生花名册,省考办及各学院与自考相关的文件; 九、全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相关自考专干的培训工作; 十、其他工作。 |